业绩展示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
2021/09/15 00:00
除了理财销售新规和外,记者此前获悉,在2021年8月,曾联合多家理财公司研究起草了,旨在对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中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原则、渠道、内容等予以引导。其中就提到,理财公司在相关销售界面展示业绩比较基准时,不可在展示页面上仅体现业绩比较基准数值等内容,若页面受限,则可提示投资者查看产品说明书了解或通过弹出悬浮窗口等形式展示。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管理人应根据市场研判、投资策略等情况,审慎决定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事项,如确需调整,除应通过常规展示方式向投资者充分、醒目披露调整信息和原因外,还应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向理财产品持有人的告知义务。原则上,业绩比较基准展示应保持连贯性,不得取消或停止展示,不得在理财产品封闭运行期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与投资者关系最直接的销售行为和业绩基准展示仍存在不规范问题。资管新规发布以来,持续推动同类资管产品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产品发行、销售管理、投资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制度规则,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但是目前业绩比较基准展示方式的情况依然存在,难以准确、的向投资者传递理财产品的基本特征。
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可在多种销售渠道和宣传销售文本中展示,同一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在不同销售渠道和宣传销售文本的展示应保持一致。
以交银理财为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于2023年1月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交银理财已在2021年底完成了产品说明书及网站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调整,补充了业绩比较基准说明,规范了字体、色号、展示位置和规则等。此前招银理财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该公司在6月27日前开始在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中重点说明基准计算方法。
3月全市场共有24940只银行理财产品,其中2324只产品净值低于1,占比达9.32%。2022年11月以来,受债市大幅调整影响,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回撤较大,大量投资者选择赎回。在这次理财赎回危机中,面对股债波动带来的净值回撤,不少理财机构采取"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来"的策略,选择下调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甚至直接不再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待实际业绩出现反弹后,又开始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然而,准确地设置并清晰地展示业绩比较基准,正是引导投资者对业绩比较基准形成正确认识的关键。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规范信息披露原则就显得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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